二零一二年六月,初夏。我拿着数码相机在小学校园里到处晃荡,拍下一些浓浓的绿。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小土丘角落的一爿竹林显得朦胧,空气中闪烁着微小的光点。过去的某一天,体育实习老师章美眉(外号)和逃课的我站在竹子旁等着小学班主任张老师过来,她找到我们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好美啊。要不是为了抓〇〇〇,我也不会来到这么美的地方。」
我已不记得自己最后一天去学校是去做什么,只记得校园空空荡荡的,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拍得差不多之后,我走出大门,顶着微微眩目的光,又转身对着教学楼拍了一张照。几个红色铁字「今天上北小,明天上北大」挂在走廊外面。确实,有一名我们小学的毕业生去了北大,而且他还与我同姓。相较之下,我就显得更不起眼了。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将在初中经历一场巨变,特别是从小学就擅长的英语会在初中茁壮生长。
小升初的那个暑假显得格外漫长。我让家里人给我买了第一台智能手机,叫天语大黄蜂,然后我把手机壁纸设定成我最喜欢的绿色竹林。我在玩手机、玩电脑的时候,别人可能去上小升初衔接班了吧。我本以为这个暑假可以好好放松,尽情玩乐,没想到初中竟然给我们发了暑假作业。语文要写作文,英语要练字帖……我只是乱写一通,根本没有认真做。现在想想,收上去那么多作业,老师一定也懒得改。
去初中报到的第一天,要给教室做大扫除。上届学生留下来的课本、作业本、试卷、讲义堆积如山,全交给收废品的人,换了五十几块钱。桌椅被移到教室的四角,中间像是圆形的旷野。地砖与我小学的没什么差别,都是彩色的碎石纹理,它的缺点是文具掉地上了容易找不着。有的人撒点洗衣粉,脚踩钢丝球在地上摩擦;有的人端水盆,用旧报纸擦玻璃;有的人拧干了抹布在擦黑板。我正盯着地板上的蓝色塑料盆发呆,忽然一个短发女生走过来,请我帮她拧一下瓶盖。我没想到她会成为后来的班长,以及我十几年的好朋友。
军训时,看到班主任陈老师戴着墨镜撑着阳伞走过来,我在休息时间开始无聊地吐槽:「那些好的学生都去〇〇中学了,像我们这些不怎么样的就来这里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和陈老师说话。后来想想,自己那会儿说出那样的话实在是有点傻,但也许这就是成长所必要的代价吧。至于后来的摸底考试,我当然也是随便糊弄了一番。结果我认真学习后的成绩提升成了陈老师经常提起的事:年级排名从三位数变成两位数……(但由于数学拖后腿,没有变成一位数。)
我的第一个小学数学老师姓邓,高个子,瓜子脸,戴着一副眼镜,平时爱关照学生。有次我没吃早餐就去上学,她知道后把我叫到办公室,给我一个鸡蛋和馒头,让我先填填肚子。然而我不擅长数学的天性早早地就显现出来:一次考试时,看着试卷上的应用题,一个煤气费表格里那么多的数字,我实在不愿再纠缠于一团乱麻,便放弃了做题。等成绩出来后,邓老师又把我叫到办公室,指着成绩那一栏的「努力!」二字,说是我空着的题太多,已不忍心给我打分了。她要求我以后端正态度,好好学习。后来,邓老师怀孕了,由一个脾气很差的丁老师代她授课。她口齿不清楚,我听得糊里糊涂的,索性把数学作业本塞进外婆家那个通常根本不会打开的巨大木头衣柜里,再也不做了。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和我的关系不错,她就每次都不收我的作业。等到六年级快毕业时,又换了一个姓胡的老师。她上的每一堂课都跟公开课的标准一样,温柔、耐心、详细,只是对我而言太晚了,我就这样带着不及格的数学能力步入初中,此后做数学题永远步履维艰。陈老师后来也经常对我说「有空就多去攻克数学!」可惜我中考的数学不怎么样,高考的数学更是意料之中的不及格。我如前文所言,实在不是学数学的料,只能安慰自己「尽力了就好」。
说回刚进初中的英语学习,那时我尚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质。有一次陈老师问:「钱包的英语怎么说?Who can try?」我说:「I can try.」陈老师说:「You try!」然后我缓缓回答道:「It's … money bag.」全班大笑,陈老师也笑了,让我坐下,然后在黑板上写下「wallet」和「purse」。后来听说我前桌的男同学把「火腿」翻译成「fire leg」,不禁感觉和我的翻译有异曲同工之妙。
陈老师教英语时,有数不尽的口诀,就像咒语一般:「let's用?shall we!其他用?will you!」「the加比较级?the加比较级!」「去y!变i!再加?es!」「黑人英雄喜欢吃土豆和马铃薯……哦不对,土豆和西红柿。」「prefer doing to doing!prefer something to something!prefer to do rather than do!」……诸如此类,我每次做题时都会在脑内自动播放,于是这些口诀留在我脑中十年,记忆犹新。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得学着写英语作文了。我一开始写作文是不打草稿的,在答题卷上工工整整地写好作文之后,在试题卷上龙飞凤舞瞎写,还让陈老师骂了一通,后来我学会了先写完作文,再慢慢写一篇草稿出来应付。(上了高中之后,我甚至会随身带草稿纸,在写完英语卷子之后,把剩余的时间拿来写随笔。)我写完形填空也从来不会按陈老师要求把单词抄写到挖空处,因为仅凭眼力就够了——我有这个自信。虽然我的字丑,作文一般都会扣两分,但有时做练习卷,陈老师也会给我满分,兴许是我除了作文以外没有其他可以扣分的地方。
除却不擅长的科目,我写作业的速度是比其他同学快的。有时我英语作业做太快,也会被陈老师批评。起初我想着只要快速完成作业,就可以有时间玩,直到后面才意识到,作业是永远也做不完的。有些同学做到半夜,但我总能九点钟之前结束战斗。因为我一回到家,吃了晚饭,就坐到桌前,打开台灯开始做作业。陈老师要求我们会背诵、会默写课文。我并不是先背会了课文,再将它默写到练习本上的。我总是先在练习本上抄一遍课文,再跟着录音机朗读一遍,就能把课文完全背下来,第二天抽查也不怕。背课文的时候,我也尽量模仿录音的语音语调,因此在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背课文的时候还被陈老师表扬过。背完课文之后,陈老师就会在课本对应的页上潇洒地写下一个「背」字,不知道她在这么多年的教师生涯中到底写了多少个「背」。作为一个高中之前从未在校外学过英语的人,我经常能和另一个在补习班学过《新概念英语》的女同学掰一掰手腕。我还记得她总是爱提前背课文,把明天的、后天的、大后天的课文都一起背了,当然到最后还是会被陈老师驳回:「有这个时间去做点别的作业!」此外,每次英语听写,若是满分,陈老师就会在本子封面上方画一个五角星;不是满分的,则写上具体分数。我的星星几乎从未中断过,不过并没有人因此夸过我。
有一天,学校发通知说韦博国际英语要举办一场初中生英语演讲比赛,我和班上另一个男生通过初选被派去参赛。比赛会从预先公布的十个题目中随机抽一个作为选手的演讲题目。陈老师让班上其他英语好的同学一起帮忙写出了十篇演讲稿,直到上台前一刻,我都还在不停地背诵。记得那天高兴而又紧张地从教室走出,坐上陈老师的车,一路向江的那一边驶去。到了才发现有熟识的小学同学也和她的指导老师一起来参赛。每个选手在演讲完后,还得有一个才艺展示。按照陈老师的建议,我放弃了演唱歌曲Hello Seattle,而是节选了一段《狮子王》并配音:「Look Simba, everything the light touches is our kingdom...」比赛结束,我斩获一等奖,拿到了水晶奖杯和一本厚厚的《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回到教室时,黑板上留着数学王老师的板书,讲的是二元一次函数y=kx+b的图像。我暗暗地想:光明正大地翘数学课,感觉真好!
那时不仅有英语演讲比赛,还有阅读比赛、作文比赛。陈老师把包括我在内的英语好苗子挑出来,单独放在一间空教室里自习。我在练字的同时背那些好词好句,比如泰戈尔的「Sorrow is hushed into peace in my heart like the evening among the silent trees.」,又或者「no sooner had ...」「only by ... can we ...」「it is ... that ...」之类的倒装句和强调句……然后便是跑去其他学校的考场参赛,接连获得阅读区二等奖、写作市二等奖。
有时陈老师也会给我们放一些英文歌。由于我妈爱听Yesterday Once More,所以我会唱。有一次陈老师打算播这首歌,问有哪个同学会唱,只有我骄傲地举起了手。除了这首《昨日重现》,还有Big Big World等跟我岁数差不多的老歌。
纵观三年的初中学习时光,陈老师是如此地尽职尽责,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临近中考,她坚守在教学一线,甚至没能见上病重的母亲最后一面。而她接到母亲病危通知的那一刻,我在日记中亦有提及:
【2015年4月24日】下午16:45,陈老师讲模拟卷(八)时接了几个电话,现在正在走廊上哭泣,仍戴着扩音器,说着听不懂的东阳方言,泣不成声,然而今晚18:30有家长会。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脆弱的一面吧,现在我们A组人都在教室里,不知所措。
总之,我的英语能力就是在初中经由不断地模仿、记忆和练习提高的。我还记得自己中考英语的完形填空错了一题,把「give him a ride」理解成「give him a coin」了,不过最后116/120的分数还算不错,上文提及的班长更是传奇般的满分。初中过后,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相聚时依然会说自己的英语是在「吃初中的老本」,可见陈老师功底之深厚。或许这也跟个人天赋有关,但我认为「1%的天赋加上99%的汗水」的说法是正确的,尽管后面还有一句「那1%的天赋远比99%的汗水重要」。